弘揚曆史文化 修繕古建築
古建築是我國曆史文物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今經曆歲月的洗禮,古建築的修繕卻沒能很好地開展,對其進行妥善的保護意義深遠。為此,在黑龍江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上,黑龍江省政協委員方傳龍提交了關於《弘揚曆史文化,修繕古建築》的提案。
方傳龍建議,培養具有專業資質的修繕隊伍,古建築保護的每一項幹預、修複活動均需有正確的理論指導。作為保護建築的修繕者或工程隊,必須了解中國文物古建築的損壞特點和修繕方法,要搞清古建築與其他建築的基本區別。古建築用的材料、古建築的損傷原因等都需要進行全麵考慮。古建築的損壞是一個漸變的過程,小毛病不修,就會釀成大毛病。為此,古建築的修繕施工方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而不是隨意的建築工程隊伍都可以進行維護的。
方傳龍表示應提供資金保障,古建築保護及維護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在資金的投入形式上需要建立一個長效機製。我國目前對於保護建築修繕的投入微乎其微。政府需要加大對於古建築保護及維護的資金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的機製,推動古建築保護及維護事業得到持續發展。與此同時,政府不僅應該加大對古建築保護及維護資金的投入力度,還應設立專項資金用於古建築保護、古建築維護、古建築緊急救援、專業性人才培訓、考察、民眾教育、古建築行業交流、古建築的宣傳等方麵。
方傳龍建議,應該完善古建築修繕審查流程。當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哈爾濱市保護建築街坊街道和地區管理辦法》等法律的規定,古建築單位都需接受上級多個主管部門及地方各級政府的管理及領導。由於這樣的管理形式及管理體係,很容易造成古建築管理職能的重疊,導致古建築的保護及維護工作繁雜。為更好地保護古建築、使古建築實現可持續發展,應明確古建築修繕相關手續和流程,明確其工作職責,確立地方政府對古建築責任的製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員依法管理以及保護古建築的責任感。
方傳龍認為,應增強保護意識。古建築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資源,隻有全民自覺地加入到保護的行列中,古建築才能永久長存。保護文物是全社會、全民的共同義務,全國上下應提高對古建築保護的意識。切實開展古建築保護及維護的宣傳工作,普及古建築知識及先進的古建築保護理念,通過宣傳,提高公民對於古建築的保護意識,並使公眾積極參與到保護古建築的行動中,樹立全民保護古建築的意識。
各級政府部門應大力支持和發展古建築的曆史教育,鼓勵更多學校將此類古建築保護教育作為教學重點,列入教學計劃,開展古建築普及工作,普及曆史知識,有利於增強公眾民族的自豪感。
古建築是一座城市的記憶,是城市曆史的見證者。它承載著這座城市的文化積澱。一旦損毀,文物本體及其承載的曆史文化信息都將不複存在。因此,隻有把古建築保護好、維修好,讓它們以其原有的麵貌長久地保存下去,才能發揮“實物的史書”、“曆史的年鑒”、“文化的載體”等作用。保護古建築,讓古建築流芳千古,古為今用,為後人服務,這是我們每一個人應負的社會責任和神聖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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